第三十九章:大神合约-《娱乐:从制作人出道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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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放开着车,跟上了郭林他们,来到海边的一家山庄餐厅。
等停好车,郭林过来叶木说:“我们是为《追梦人》过来的,想用作小说的推广曲。”
“《追梦人》一年的商业版权,我已经独家授权给魔音了。昨天的事情……”叶木看着郭林。
《追梦人》的首唱署名,绑定梁思冰的终身表演权。并且《追梦人》一年内不能登录音乐版权市场……
叶木得到一千万,外加百分之五十五数字音乐市场分红。
数字音乐市场,主要收入来源于是用户付费、广告收入、以及版权运营。只要是数字音乐市场的收入,叶木都有百分之五十五分成……
同时,梁思冰版本《追梦人》的商业运营,全部由魔音娱乐负责。所以这个事情找到叶木,没用了,除非等一年后。
“我们知道……”张翠竹做出个邀请的动作:“我们订好包间了,边吃晚饭,边聊。”
歌曲版权的问题,他们刚才在魔音娱乐已经了解,同时就将《追梦人》作为小说推广曲的问题和魔音娱乐简单谈了一下,达成了一些口头协议。
“将《追梦人》作为小说推广曲,自然由我们公司去谈。我们想问问,《追梦人》作为《吞噬星空》的推广曲,您觉得如何?”
“呃?”叶木看向萧有文,他这个不太聪明的脑袋瓜,现在有些混乱。
买自己的歌,作为自己小说的推广曲?
《追梦人》作为《吞噬星空》的推广曲,好像有些不适合。
可细细想一想,又觉得还行……
《吞噬星空》是叶木最喜欢的网络小说。而且推广曲,并不一定要求特别契合主体。怎么说呢,只要能起到宣传推广的作用,带来流量……
“你们要觉得合适,那就合适。”叶木道。
郭林随后给叶木说了一下大神合约,主要是大神合约的分成,以及应该履行的义务。
大神合约并非终身制,就像签经纪人合约一样。大神合约分两年、三年、五年……合约期结束,如果还有连载的小说,等到连载小说完结之后才算完成合约。
在大神合约期内,其中电子版权销售分成,作家可以拿到百分之六十七。但是其它版权,可以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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